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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9 07:29:32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19

   海富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海富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海富通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22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6月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010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28,252,620.4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第1次分红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6月22日

除息日2017年6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6月2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注册登记机构将以2017年

6月2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其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并将于2017年

6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自2017年6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再投资所得

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发送的对账单(包括纸质和电子对账单,下同)。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相应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

2、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

3、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交易账号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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