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9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4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2014】351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2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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