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9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519167;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为 2016 年 7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 月 26 日。在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后,
若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 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作相
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公告,并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本基金按照《 基金合同》 的约定转型为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 519167。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相关规定进行
运作。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
1、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5 个工作日(含第 5 个工作日),共 6 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1 月 26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办理
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内(即 2018 年 1 月 26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以下选择:
( 1)赎回基金份额;
(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的其他基金;
( 3)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出或继续
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到期操作期间,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
更后的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2、到期操作的处理原则
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接受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到期操作期间的赎回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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