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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04 12:00:00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2015/8/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04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 ([ 2008] 38 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关于
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关于发布中基协
(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3] 第 13 号)的原则和
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
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8 月 3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
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此次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证券投资基金如下:
基金名称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
票名称
股票代码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广联达 002410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联达 002410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联达 002410
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联达 002410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联达 002410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联达 002410
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广联达 002410
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广联达 002410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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