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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9-16 12:00:00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16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自2015年9月15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持有的长期停牌
基金名称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网力 300367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网力 300367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网力 300367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网力 300367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网力 300367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东方网力 300367
投资基金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勤上光电 002638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汉森制药 002412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发集团 600141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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