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1、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投资、基金的暂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条目和内容详见附件。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3、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也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上述修订内容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公告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4日
附件:
1.《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2.《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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