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2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
自2017年12月25日起生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业务规则申请终止本基金上市等业务,且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
基金已从2017年12月27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货币ETF
场内简称 景顺货币
基金主代码 511890
交易代码 51189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7月1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4,700.45份
投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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