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30
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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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上证 5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9 号)和 2015 年 3 月 19 日《关于
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2015]694 号),
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
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分级基金,份额类型包括基础份额、A 类份额、B 类份额三类。其中:基础
份额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A 类份额具有预期风险、收益较低的特征;B 类份额具有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特征。
与基础份额相比,A 类份额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基础份额; B 类份额的预期收益和
预期风险高于基础份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时,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单
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
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超过 50,000 元的应为 1
元的整数倍。
在本基金运作期内,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申购时,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
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
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
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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