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5
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5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准予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319号)和2015年3月19日《关于易方达上证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
[2015]694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
15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分级基金,份额类型包括基础份额、A类份额、B类份
额三类。其中:基础份额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具有预期风险、收益较低的特征;B类份额具有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特征。与基础份额相比,A类份额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基础份额; B类份额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基础份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时,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超过50,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
在本基金运作期内,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申购时,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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