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7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7年11月30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11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本次定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11月30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上证50份额(即基础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
内份额,场内简称上50分级,场内代码:502040)、长盛上证50A份额(即A类份额,场内简称上
50A,场内代码:50204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基金的折算:基础份额和A类份额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份额参考
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于A类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每两份基础
份额将按一份A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场内基础份额持有人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场
外基础份额持有人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
折算后A类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即B类份额,场内简称上50B,场内代码:502042)的比例仍为
1:1,A类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
1)A类份额
A类份额折算后新增的基础份额数=
其中,
为折算后A类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前A类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前A类份额的参考净值;
为折算后基础份额的份额净值;
为折算前基础份额的份额净值;
2)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基础份额
原基础份额持有人定期折算后持有的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为折算后基础份额的份额净值;
为折算前基础份额的份额净值;
为折算前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折算后基础份额的份额数=原基础份额持有人定期折算后持有的基础份额数 A类份额折算后新增的基
础份额数
基础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
基金财产;场内的基础份额、A类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基础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
的零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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