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18
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或
“本基金”,基金代码:005870)由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新丝路分级”)转型而成。自鹏华新丝路分级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办理确权手续,将原本登记在上海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普通场外基金账户名下。原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对该部分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就其转型后的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办理赎回业务,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鹏华新丝路分级转型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后,基金份额确权登记具体规则如下:一、确权对象
截至鹏华新丝路分级终止上市日前一交易日(即2018年5月14日)15:00交易时间结束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全体鹏华新丝路分级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确权业务受理起始时间与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时间相同,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开放申赎公告,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确权业务受理时间。可办理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都可以受理基金确权业务。
三、确权受理机构
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的确权受理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有权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四、确权业务规则
(一)确权相关事项
1、鹏华新丝路分级退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将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鹏华基金将据此计算持有人持有的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经折算调整后应获得的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份额。鹏华新丝路分级持有人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暂时托管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临时账户下。
2、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的确权业务开始受理后,持有人到确权受理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开立鹏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并申请办理确权业务。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人持有鹏华新丝路分级的账户信息进行确权登记,确权成功后鹏华新丝路分级持有人的基金份额登记在其开立的场外开放式基金账户中,持有人可办理赎回、转换等业务。
3、在持有人办理确权之前,如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托管在登记机构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持有人办理完成确权登记后由基金管理人一并转移至投资者的场外基金账户。
(二)确权流程
1.投资者持以下资料到本基金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
③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④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
⑤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参与本基金确权的销售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须首先核对确权申请人的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券账户号等内容正确完整,无涂改,并提示申请人正确填写确权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基金数量和联系方式等。
3.办理确权的销售机构须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基金管理人。办理确权的销售
机构需保留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以备留档核查。
4.基金管理人在收到申请确权的确权申请材料后,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确认基金份额。
5.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6.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确权业务的具体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其他特殊情形确权流程
办理其他特殊情形确权的资料需邮寄或以鹏华基金认可的方式送达鹏华基金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确权业务。
1、其他特殊情形
其他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由于持有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与鹏华新丝路分级退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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