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2
关于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开通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自2018年5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基金简称:银河高股息LOF,基金代码:501307)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开通费率优惠。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本基金A类份额仅开通场外的申购费率优惠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基金 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银河证券代理销
售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原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银河中证沪港深高 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
限公司 股息指数(LOF) 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各基金管理公司
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网上系统交易方式场外申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银河中证沪港深高 购,享受费率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
司 股息指数(LOF) 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
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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