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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4-20 10:29:36 股吧网页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20

   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4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发布了《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为了更好地提示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8年4月25日,并于2018年4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场内简称:国企改)

基金代码:50102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转托管和交易业务。自2018年4月26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和交易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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