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将按照 《基金合同》 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
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8
年 4 月 25 日,并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 (场内简称:国企改)
基金代码:50102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3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 《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规定, “ 《基金合同》 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 《基金合同》 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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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 转托管和交易业务。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起,本基
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赎回、转托管
和交易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
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等业务。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运作。
四、终止《基金合同》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
额。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
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或暂停赎回。同时,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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