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9-28 07:25:50 股吧网页版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28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8月1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9月28日

1重要提示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指数(LOF)”) 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宜转型而成。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指数(LOF)系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2701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7]511号
《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批准公开募集,于2017年4月14日募集成立。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01,821,192.55份,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022号验资报告。
本基金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9号)后,由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期间召开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9月25审议通过了《关于长信中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决定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法律文件于2017年9月28日起生效。

根据《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年8月6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8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6日,自2018年8月7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