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1
临时公告
关于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赎回费
率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的提示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部分基金相关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于2018年3月24日于指定媒体进行公告,现对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501001)调整后的赎回费率表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提示如下: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后的赎回费率结构为:
一、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0%
7日≤持有期 0.50%
场内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场内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0%
7日≤持有期<30日 0.75%
30日≤持有期<365日 0.50%
365日≤持有期<730日 0.25%
持有期≥730日 0
其中,在场外认购以及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后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在场内认购、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场外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场外赎回的份额,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个自然月
临时公告
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
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大于等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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