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现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银丰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银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银丰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 2017 年 7 月 13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
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
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3,000,000,000 份, 亲自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 受 托 出 席 会 议 者 所 代 表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所 代 表 的 基 金 份 额 为
1,735,333,563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7.84%, 亲自出席会议与受托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持有 100 万份基金份额及 100 万份基金份额以下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 超过 50 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本次份
额持有人大会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共计 1,735,333,563 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714,829,363 份,占出席本次
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98.82%;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5,100,000 份, 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29%;弃权票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5,404,200 份,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
的 0.89%。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
总数的 98.82%,超过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根据《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持
有人大会费用公证费 20,000 元,律师费 50,000 元,合计 70,000 元,由基金资
产承担;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银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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