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8
关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12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efunds.com.cn)发布了《科瑞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障科瑞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科瑞”)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基金科瑞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科瑞
交易代码:500056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30日,即在2016年12月30日下午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科瑞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科瑞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终止上市日:2017年1月3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10月10日17:00期间,基金科瑞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10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0月12日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并于2016年12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科瑞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11号文)。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科瑞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由《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自同一日起失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科瑞份额将转登记至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科瑞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基金科瑞终止上市后,原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持有人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份额的赎回等业务。在易方达科瑞混合型基金公告开始确权后,原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可在确权机构的网点办理确权,详情以基金管理人另外发布的《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为准。
4、办理基金科瑞确权时,投资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出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投资者须保证提供的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清晰、无误。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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