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变更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将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对《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
1、“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之“(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原文:“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为:“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之“(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文:“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含第3位)内发生差
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修订为:“1、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含第4位)内发生
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二、《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订
1、“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原文:“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修订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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