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8年3月29日发布《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据此,本公司对投资者自2018年3月31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赎回富兰克林
国海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393)、富兰克林国
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5)、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8)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进行相应调整。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前的赎回申请,适用本次调整前的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参见本公司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本次调整后的赎回费率优惠。优惠结束日期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后的赎回费率优惠情况
1、富兰克林国海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393)
持有期限 调整后原始赎回 调整后优惠赎回 调整后优惠赎回费归基金资
费率 费率 产比例
持有期限<7天 1.5% 1.5% 100%
7天≤持有期限 0.5% 0.5% 100%
<30天
30天≤持有期限 0.2% 0.05% 100%
<1年
持有期限≥1年 0% 0% 100%
注:上表中1年为365天。
2、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5)
持有期限 调整后原始赎回 调整后优惠赎回 调整后优惠赎回费归基金资
费率 费率 产比例
持有期限<7天 1.5% 1.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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