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9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申购金额、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最低基金转换份额、最低转托管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方便投资者投资基金,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7年8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最低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最低基金转换份额、最低转托管份额以及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
代码:450008)、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中
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代码:164508)
二、调整内容
1、对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做如下调整:
(1)将该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调整为10元,最低赎回份额、最低基金转换份
额、最低转托管份额以及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份。
(2)各代销网点设置的最低金额或份额限制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规定,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规定,具体以各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申购和定投该基金的,须遵守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限制,即调整为1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该基金的,仍保持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500元的规则不变(已在直销柜台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直销柜台投资者赎回、转换、转托管该基金以及每个交易账户持有该基金的最低份额限制须遵循上述限制,即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办理赎回、转换和转托管业务,若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不足该基金的最低持有份额,则需一次性全部办理赎回、转换和转托管业务。
2、对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做如下调整:
(1)对于分级运作期内,将该基金的场外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调整为10元,场内单
笔最低申购金额不做调整。将该基金的场外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场内最低赎回份额
调整为10份,且场内赎回必须是整数份额。将该基金的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
10份。对于分级运作期结束后该基金的上述限额暂不做调整。
(2)对于分级运作期内,各代销网点设置的最低金额或份额限制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规定,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规定,具体以各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3)对于分级运作期内,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申购和定投该基金的,须遵守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限制,即调整为1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该基金的,仍保持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5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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