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8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08 年 3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407 号)和
《 关于同意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函》 (基金部函[2008]121 号)的核
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6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
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关于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变
更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决定不变更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将本基金的类别变更为混合型,
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不变。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更名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
披露。上述文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关于变更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决定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 300 指数收益
率70%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30%”变更为“中信标普 300 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
益率30%”,并且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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