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斧子”)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补充协议,从2017年1月16日起,金斧子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907)、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63910、B类150154)及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30),仅限前端收费模式。投资者可在金斧子的指定网址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事宜以金斧子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金斧子申购上述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金斧子活动为准。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金斧子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金斧子开放认购、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金斧子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金斧子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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