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5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2日证监许可[2012]1446号文核
准,基金合同于
2012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
风险、交易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
业在中
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整体资
质较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超过200人,参与
认购与转
让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因此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
险;进而会对基金总体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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