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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25 14:28:57 股吧网页版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分级基金的风险提示公告(2017/4/25)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分级基金的风险提示公告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2017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对旗下分级基金
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
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
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
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
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
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
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五、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分级基金的详情,请参阅《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
关法律文件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888-8998(免长途话费)。
六、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敬请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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