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26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第十二次更新)全文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重要提示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11月18日证监许可[2009]1191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2月11日,有关基金的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 言......1
二、释 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46
七、基金的投资......56
八、基金财产......68
九、基金资产估值......70
十、基金收益分配......75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7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