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稳定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1月
6日17:3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608-610室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40088886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赎回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0日,即在2018年12月10日下
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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