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28
关于变更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包括招商安泰偏股混合型基金(简称“招商安泰偏股混合”,基金代码:217001)、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招商安泰平衡混合”,基金代码:217002)、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简称“招商安泰债券”,招商安泰债券A,基金代码217003;招商安泰债券B,基金代码:217203)。
我公司近日收到中信标普指数服务公司通知,“中信标普国债指数”将在近期停止发布。
为了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本系列基金的投资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商安泰系列开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本系列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且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
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基金名称业绩比较基准(修改前)业绩比较基准(修改后)
招商安泰偏股混合上证180指数*75%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0% 同业存款利率*5%上证180指数收益率*75%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同业存款利率*5%
招商安泰平衡混合中信标普国债指数*50% 上证180指数*45% 同业存款利率*5%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上证180指数收益率*45% 同业存款利率*5%
招商安泰债券中信标普国债指数*95% 同业存款利率*5%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95% 同业存款利率*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投资”、“(四)投资决策”、“3、投资策略”中“(4)业绩比较标准”修改为:
“
基金名称业绩比较基准(Benchmarks)
招商债券基金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95% 同业存款利率*5%
招商平衡型基金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上证180指数收益率*45% 同业存款利率*5%招商偏股混合型基金上证180指数收益率*75%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同业存款利率*5%
”
(三)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将采用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我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更新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公司。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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