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1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重要提示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而来。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2002 年 8 月 9 日证监基金字 2002[53]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02 年 10 月 8 日正式生效。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5 年 7 月 9 日,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宝盈鸿利收益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名称,修改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分配方
式等,以及根据《基金法》和《运作办法》对其他部分条款按照现时有效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的修改。 2015 年 7 月 10 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原《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宝
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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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为中小微、
非上市企业,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薄弱、企业经营风险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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