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3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7 年第 10 号)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17-10-13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17-09-18 至 2017-10-156 止
注: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
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
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
份额将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 年 10 月 17 日起
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 (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 1 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日收益可在
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付后方能参与下一
日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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