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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14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14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
为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
提示性公告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南方保本”,基金代码为“202212”)为
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中
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524 号),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至 2011 年
6 月 16 日进行募集,并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期为三年,
第一个保本期自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14 年 6 月 23 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
22 日为非工作日),第二个保本期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
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
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 南方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有关本基金
“保本期届满时,在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机
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并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
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入下
一保本期。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担保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期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与基金管理人另行签署保证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
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
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
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
金,即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基金”
)。本基金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
仍为“202212”;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将按照由本基
金管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拟定的《 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条款执行。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
金合同》 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基金合同变更的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南方平衡混合基金的相关业务规
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安排
1、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期到期日及之后 3 个工作日(含第 3 个
工作日),即自 2017 年 7 月 11 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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