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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2 16:13:40 股吧网页版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2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3.1 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3.2 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持有人的名册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3.3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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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3 1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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