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基金变更而来。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1年5月13日证监许可【2011】696号文核准募集,于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6月23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6月28日正式生效。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为每3年一个周期,根据《银华
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到期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
8月8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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