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4
关于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及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成立,根据《 浙商汇
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浙
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 本基金封闭期自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6 日止。
自 2018 年 6 月 7 日起,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名称变更为“ 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外基金简称变更为“浙商
鼎盈事件驱动混合(LOF)”。 场内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不变,
场内基金简称为“浙商鼎盈”,基金代码为 169201。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投资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以事件驱动策略投资的股
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开放期内每个
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
资产的 0%-10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
本基金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95%;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本
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该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 2018 年 6 月 7 日开始办理,
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发布的《 浙商汇金鼎盈事件
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345
2 、 浙 江 浙 商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http://www.stock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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