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2
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上市基金招
募说明书中场内赎回费率的更正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刊登的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中所载的“场内赎回费率”未根据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部计入基金财产”的表述进行更新,现予以更正,场内赎回费率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七)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日 1.5%
L≥7日 0.5%
场外赎回费率是正确表述,无需更正。
另外,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第十五章“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第(二)点“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中“2、赎回费率”相应内容也同时进行更正。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一定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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