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13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5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15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30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转换风险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定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4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16
第六部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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