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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16 06:01:30 股吧网页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16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9年5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民生银行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6802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801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686868/686869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9年05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平台申购、定投本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享受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民生银行执行银行渠道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为
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活动内容

1.凡活动期间通过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或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开通业务,多只前端收费模式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最低一折优惠。
2.具体参与活动的基金,请以基金详情页的购买信息为准,亦可查询基金档案
费率。

3.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以定投开通时适用的申购费率标准执行。
4.风险提示:基金交易委托,申购费率最终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10100123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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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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