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2
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2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自2018年10月12日起,“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为“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由原“上市开放式(LOF)”转换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自2018年10月12日起,《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生效,原《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自同一日起失效。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止,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2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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