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30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 2005 年 9 月 30 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需要,
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义务的
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
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
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法律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
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本基金于 2010 年 12 月 17 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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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的名称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基金的类型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中的基金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对“金砖四国”各地区间的积极配置,以及对“金砖四国”相关 ETF 和股票的精选,
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四、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 “ETF”);普通
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
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
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
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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