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4-21 08:31:22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1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变更而来。2016年8月31日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方式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包括调整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后基金
的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投资比例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 并同意将基金更名为“工
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自2016年9月8日起,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生效。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应全面了解本
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
险、 操作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3月7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