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4
关于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8年9月18日起提高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同时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相应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一)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1年2月
10日,并于2014年2月10日转型为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目前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精确位数为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决定提高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位数至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目前基金合同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8%”。上述“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每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等企业机构发行的债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中债信用债(财富)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中国债券市场信用类债券市场总体走势的宽基指数。该指数的样本券覆盖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发行主体是企业的在境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对信用类债券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中债国开行债券(1~3年)总财富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债券市场中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待偿期限在1~3年的可流通债券总体走势的分类指数。这两个债券指数具有较好的市场代表性,能够较好的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于此,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8%。”变更为“80%中债信用债(财富)总指数收益率 20%中债国开行债券(1~3年)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章节 原表述 变更后表述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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