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3-18 09:35: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18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0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3月15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参见《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自2017年3月20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之A类份额(场内简称:国富恒利,基金代码:164509)的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以及本基金之C类份额(场内简称:恒利C,基金代码:164510)的系统内转托管业务。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或021-

38789555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