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9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
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场内简称:新华惠鑫)
基金主代码 1643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7年1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A
(场内简称:惠鑫A)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B
(场内简称:惠鑫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4303 15016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否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有关新华惠鑫A开放期的规定,2017年1月23日为
新华惠鑫A份额的最后一个开放赎回申请日,该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
申购。新华惠鑫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新华惠鑫A 份额或
是不选择赎回新华惠鑫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新华惠鑫A份额的,
其持有的新华惠鑫A份额将于基金份额转换日(2017年1月24日)日
终默认为转换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惠鑫A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
得少于100 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
账户的惠鑫A份额余额少于100份的,则在该销售机构的该类基金剩余
份额需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赎回费率
惠鑫A不收取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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