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31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十月
重要提示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45 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正式生
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划分为同利 A、同利 B 两级份额,同利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满一年开放一次,同利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已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已变更为“天弘同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同利 A、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份额。本基金转换完成后,《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天弘同利分级债
券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投资。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
券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
作期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同利 A 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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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但并非保本基金;同利 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应当认
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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