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2-07 07:44:14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和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0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和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2月8日起,

调整部分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次调整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下列基金除外:

序号基金全称基金代码

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260102/B类260202

2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A级000380/B级000381

3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类000701/B类000707

4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ETF)511890

5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510420

6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159924

7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159935

8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512210

9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512220

10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512230

11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2605

12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2607

13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465

14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H类960008

二、调整方案

自2017年12月8日起,上述适用基金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调整为

1元,最低持有份额数额调整为1份。

三、重要提示

1、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基金交易限额。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提交申请,代销机构如对申购及赎回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上述首次申购业务仅指首次普通申购,不包含首次转换转入业务。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4、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或拨打本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查询相关信息。

5、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限制规则,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此次公告的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