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
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银国际”)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
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银国际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通过中银国际开通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基金
(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 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02(A 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03);
(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04);
( 3)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代码: 162605);
(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代码: 162607);
(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08);
( 6)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09);
( 7)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10);
( 8)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12);
( 9)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15);
( 10)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586);
( 11)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688)。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银国
际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银国际于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
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银国际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银国际定期自动代
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
金额一致。
5、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 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
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银国际的有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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