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1-02 10:12:36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应税收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3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

发生应税收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7]9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上述法规要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对本公司旗下存续及新增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收入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由资管产品资产承担,资管产品实际收益为扣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后的收益,敬请投资人知悉。

上述新的税负可能对资管产品收益水平有所影响,今后若资管产品增值税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