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7
公 证 书
(2018)京求是内经证字第62号
申请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委托代理人:武婧,女,一九八九年十月十六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50104198910164566
公证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弓劲梅的委托代理人武婧于2018年1月31日申请我处监督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营业执照、关于核准泰达荷银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关于准予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持有人名册等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和
《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权决定基金转型及法律文件修改等事宜。申请人作为该基金的管理人,具有召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经核实,该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业已就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了《关于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回复函》【中银托管函(2017)117号】。申请人业已进行了公告及两次提示性公告,通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审议事项、权益登记日、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表决票填写和寄交方式、送达地址、文书样本等事项。截止2018年2月8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持有人共计18004人,持有基金份额共计141,954,693.41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公证人员王伯硕于2018年3月5日来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1座18层D1-D2单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会议。
本公证员、公证人员王伯硕核实了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会议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代表及见证律师的身份,并监督了计票过程。经过现场唱票、核验、计票、监票,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3,235,372.3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59%,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3,210,892.6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97%;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7,617.87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2%;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6,861.89份,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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