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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28 07:41:20 股吧网页版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4-28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场内简称:金鹰元盛)
基金主代码 1621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5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5年4月3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元盛A 元盛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109 15013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注:
1.《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2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两年内,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210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元盛A,基金代码:162109)、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元盛B,场内简称:元盛B,基金代码:150132)两级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两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2015年4月30日为元盛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元盛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元盛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元盛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元盛A份额的,其持有的元盛A份额将于2015年5月4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赎回的申请。元盛A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元盛A的本次开放日为2015年4月30日,即该日办理元盛A份额的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无法按时开放元盛A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元盛A不设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
3.2赎回费率
元盛A的赎回费率为0。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层
电话:(020)83282950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4.1.2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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