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5
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七月
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9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13】1212 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已经达到 3 年期届满日,即 2016 年 12
月 12 日,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下一工作日即 2016 年 12 月 13 日自动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
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3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通福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通福
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由于通福B内含杠杆机制,基金资产净值的波动将以一
定的杠杆倍数反映到通福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上。但通福B的预期收益杠杆率并不固
定,在两级份额配比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通福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越高,杠杆率越低,从
而产生杠杆率变动风险。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根
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A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持有
期限不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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